2023年甘肃张掖市民乐县教育系统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来源:民乐县人民政府 2023-03-23 11:14:11

民乐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民乐县第一中学、民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县直学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其中:民乐县第一中学15名,民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5名。具体引进计划详见《民乐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在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财会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毕业生,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引进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民乐县生源毕业生。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引进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引进聘用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表》。

报名民乐县第一中学人员2023年3月23日可通过电话联系,到指定地点报名。3月24日8:30-17:00,到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报名。

报名民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人员2023年3月23日可通过电话联系,到指定地点报名。3月24日8:30-17:00,到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报名。

若本次个别引进岗位未达到数量,2023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可视情况到相关高校进行校园招聘,应聘人员也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按本次引进聘用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开引进。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民乐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民乐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民乐县人社局、民乐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学校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引进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民乐县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对在引进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三)考试

1.方式:本次引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特殊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3.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面试考评小组组织考核测评,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学科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学科工作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若招考名额末位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二)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民乐县人社局、民乐县教育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民乐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小组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核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引进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籍档案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引进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与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公示和聘用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引进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引进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936-4421502(民乐县纪委监委)

0936-4416213(民乐县人社局)

0936-4415978(民乐县教育局)

附件:1.民乐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

2.民乐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乐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附件1:民乐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123
附件:附件2:民乐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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