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大岭山镇网格管理中心招聘总工程师公告
东莞市大岭山镇网格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总工程师公告
为推进大岭山镇数字政府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总工程师从事大岭山镇“数字政府”和“一网统管”建设的顶层规划、架构设计、机制体制建设、论证、指导和评估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名总工程师(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有志于从事信息系统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确认符合后,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dlsxinxi@163.com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3月30日。
3、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
(1)大岭山镇网格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总工作程师报名表;
(2)大岭山镇网格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总工作程师报名信息登记表;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提供户主页及本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6)如有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职称等职业能力证明,请一并提供;
(7)近期免冠证件照;
(8)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
请填写报名表,将资料(3)-(8)扫描件(可通过相机照相)整合成一份word文档,表格、照片和word文档一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上传为附件,并以“姓名+学历+报考岗位”命名,如“张三+本科+报考项目管理工程师”,压缩包总大小不应超过20M,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报名。
(二)资料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大岭山镇党建工作办和网格管理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资料审查后会以信息通知发送到考生联系电话告知其是否通过,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岗位考核
考试采用“实操+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所有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1、现场实操
实操时间、地点以信息通知为准。
实操内容:岗位技能测试。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实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人选。
2、面试
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待定,不足数额(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出成绩。
3、考核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操×60%+面试×40%,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操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政审
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同时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出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问题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等情况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人选。
(六)结果公示
经报名、实操、面试、政审、体检条件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大岭山镇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大岭山镇网格管理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详见附件1)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大岭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将通过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
咨询电话:0769-85782168、0769-83351324
附件3:大岭山镇网格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总工程师报名信息登记表.xlsx
东莞市大岭山镇党建工作办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