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教师15人公告

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2023-03-24 10:03:19

2023年度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面向区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青人才发〔2021〕1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15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教师15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查询或拨打028-60305033电话咨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此次共面向区外招聘中小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教师15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名额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教师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体检合格。

3.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小学科学岗位除本学科外,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均可报考)。

5.年龄条件。高层次教育人才年龄在48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教师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人员身份。必须具备区外中小学在编教职工身份,编内任教经历不低于三学年(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高层次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教学专长的教师;

2.省、市特级教师(校长);

3.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4.省、市优秀校长及知名教育管理专家人才。

(三)急需紧缺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

2.所任教学科在区(市、县)级赛课中获得一等奖、地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省级赛课三等奖及以上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6.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直接到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凤凰大道便民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22室,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8-6030503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当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①《青白江区2023年招聘在职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②本人自荐书(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荣誉证书、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牵头负责。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考核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综合考核方式组成。考核成绩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考部门再次组织试讲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凡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高层次教育人才在青白江区教育系统工作未满十年不得申请调动和辞聘,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在青白江区教育系统工作未满六年不得申请调动和辞聘,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68936506。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电话咨询:028-60305033。

十一、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区教育局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1.2023年度青白江区教育局面向区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度青白江区教育局面向区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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