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东兴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招聘后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学历及专业要求:
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相关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限制招录(聘)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在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区政府4楼,东兴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251388。
(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内江市东兴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编外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及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驾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提示:报名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供报名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通过现场报名的人数确定招聘方式。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六、考察
考察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征求应聘人员原单位意见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意见。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使用的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及相关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应聘资格一律取消、成绩无效,且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本次招聘由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本次招聘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东兴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51388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5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