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商学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储备人才25名方案
福建商学院2023年招聘编外聘用制储备人才方案
福建商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商”为名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现有鼓楼、连江、马尾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学校社会声誉斐然,被誉为“闽商摇篮”“外贸摇篮”。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制储备人才25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2.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5.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聘期及待遇
1.本次招聘对象为有意向攻读博士学位且意向担任高校教师的硕士研究生。采用编外聘用制方式,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可参加学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评定。储备人才到岗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不服从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服务期为2年。聘期年收入12万元(税前,包含工资、奖金以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3.受聘人员在2年服务期间考上博士研究生者,可根据学校需求与学校签订回校工作意向书。受聘人员博士毕业后取得博士学位并符合当年福建省人社厅考核录用条件的,可优先录用。博士毕业后取得博士学位学历并与学校签署聘用合同的,学校除了按照按签署聘用合同当年执行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落实相应引进待遇外,还可享受12万元储备人才回校工作待遇(于返校工作服务期满后发放,按意向书约定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3日,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直接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以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应聘人员还应如实填写《福建商学院2023年编外聘用制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学信网报告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在方案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一个附件,其它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保存在一个PDF文档中。
五、考试
1.由人事处、教务处及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福建商学院2023年编外聘用制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及所提交材料,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2.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具体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面试成绩并列影响录用的,则另加一场提问,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提问的面试成绩为准。
4.面试等具体安排以及应聘人员成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即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福建商学院人事处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开展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与体检人员须在3天内提供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期间学历学位材料、学信网及学位网相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时提供,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资格。3、考生接到体检通知,应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福建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因复核、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邮 编:3505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0591-26291085(人事处)
九、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商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6292316、0591-26299861。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