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市人力社保局 2023-04-03 16:58:14

2023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舟山旅游健康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旅游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为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国内第一所以旅游与健康命名的高职院校。学院坚持“融合化、精品化、国际化”办学定位,积极走开放办学、特色办学、创新办学之路,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省“双高”专业群建设目标和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加快实施人才撬动、融合发展、创新驱动“三大战略”,着力打造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海洋旅游服务基地、智慧健康体验基地,努力建成一所与区域深度融合、具有海洋特色的创业型高职院校。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旅游健康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高层次人才1名。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数

学历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旅游专业骨干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3日后出生)

工商管理类

具备教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旅游健康职业学院网站(www.zsthc.com)。

其中舟山旅游健康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工作安排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实施时间及安排: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可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学校在学校网站-师资队伍-人才工作栏目上发布学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并及时公布招聘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16:30止。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贴有近期一寸彩照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4.相关获奖证件证书等材料。

(四)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见附件),连同上述报名所需材料(须扫描成pdf格式或jpg格式图片) 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zslyyjkxy@sina.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具体请关注舟山旅游健康职业学院网站通知。

六、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人选。

面试主要包括了解考生的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旅游健康职业学院反映。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660167,监督电话:0580-3662512。

附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doc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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