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第二批)
来源: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3-04-03 17:32:56
2023年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1025人,其中高级职称214人,硕士62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5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3人。医院临床专业齐全,妇产儿专业特色鲜明,主要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疗、危重症的抢救工作,开展和指导全市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业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sjkw.zhoushan.gov.cn/)。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5日9:00-4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5日9:00—4月11日22:00。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工作由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4月12日9:00—4月13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4月13日16:00结束。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科生需求岗位考试地点在新乡市,研究生需求岗位考试地点在郑州市。
1.新乡市考点
现场报名时间:4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郑州市考点
现场报名时间:4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就业推介表或相关证明);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规培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
(4)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6)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生需求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本科生需求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总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就业推介表或相关证明);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规培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
4.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6.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新乡市考点
考试时间初定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2.郑州市考点
考试时间初定4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二)考试方式
1.研究生需求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2.本科生需求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以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为主。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065040(王主任)
监督电话:0580-2261289。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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