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引进急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关于引进急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扩大医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相关专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葫委办发【2011】15号)等有关规定,拟引进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报考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hld.gov.cn)上统一发布。详见《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引进事业编制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D座502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ucheng1223@126.com,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电话”。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简历1份。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报送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市中心医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面试评委组完成,并按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五)体检
1.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2.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中心医院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六)考察
由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hl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市中心医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本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院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9-2613988
纪律监督电话:0429-2613628
附件: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报名表.doc
附件:承诺书.doc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