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赣州市水利局下属水政监察支队招聘水政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来源:赣州市水利局 2023-04-04 09:46:01

赣州市水利局下属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水政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为赣州市水利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赣州市中心城区水利领域的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职权,查处全市重大水事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指导全市水利领域的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为进一步充实水政监察执法力量,保障水行政执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水政监察支队编外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水政监察支队编外执法协管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2.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计算机及水利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熟悉电脑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有事业心,有责任心。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有住房的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主要工作内容

协助市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做好水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包括:协助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协助开展河湖执法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危害河道、湖泊、水资源、水工程安全的水事违法行为;协助调查水事违法案件;参与防汛期间应急抢险工作,履行防汛抢险预备队相应职责;协助做好水资源、水工程等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参与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报告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协助做好涉水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举报件核查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约5万元/年(包含薪酬、防暑降温、中餐补助、交通、培训、社会保障等)。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18: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

3.报名要求:凡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PDF版本)以“水政监察协管员+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打包发至邮箱gzszzd@163.com,并拨打电话号码0797-8299239,确认报名。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档1份。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并签名的《报名表》扫描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国家认可)扫描件1份。

(4)退役军人提供《军官退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其中一本)扫描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知将发布在赣州市水利局网站上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现场考核,分为面试和计算机操作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60%,计算机操作按照40%分别计入总成绩。

面试由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分析能力及水行政执法知识等。考官现场打分,应聘人员现场确认。

计算机操作为10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简单办公软件掌握情况。

面试及计算机操作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1:1)确定入选人选,若出现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

现场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闱的应聘者应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在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均按应聘者现场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797-829923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招聘水政监察协管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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