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市直属学校校园招聘43名教师公告
双鸭山市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高质量开展好“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持续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教体局直属学校拟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招聘,公开招聘教师4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43人,详见《双鸭山市直属学校2023年春季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行为端正。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年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8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学历:汽修、焊接教师要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程度,其他学科要达到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程度。
5.学位: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7.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与岗位学科相一致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汽修、焊接教师除外)。
8.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行政处罚拘留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双鸭山市内在编人员,其它地市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4.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程序
(一)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由本人持所需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
2.文化课教师
报名时间:4月8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哈尔滨师范大学春季综合供需洽谈会”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展位。
3.汽修、焊接教师
报名时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报名地点: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会议室(1号教学楼二楼)。地址:长春市二道经济开发区区长吉南线7777号。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尚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提交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高校出具的毕业前能够发放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证明)。汽修、焊接教师不需要提供。
3.学历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盖好学校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参加报名。
4.学位证。
5.高考成绩单(原件或档案馆盖章的复印件,汽修、焊接教师不需要提供)。
6.《双鸭山市直属学校2023年春季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7.《双鸭山市校园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8.近期同版一寸蓝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所报学科)。
现场报名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名成功后,现场加入考生微信群,具体考试、体检和其他考试相关事宜将在考生微信群中统一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同时保持电话畅通。由于个人原因未加入微信群或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审查
报名相关材料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或出现放弃情况使面试人员比例低于3:1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现场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汽修、焊接教师考试。
采取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教师对所聘专业的理论基础、专业技术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实操项目为两项,一是填写实操项目任务书,二是专业技能实操,实操结束后要进行小结汇报,每项30分钟,项目任务书填写分值为30分,实操分值为70分,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其他学科教师考试。
除汽修、焊接教师,其他学科教师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教师教态、教学环节、知识传授与驾驭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能力。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时间在10分钟之内,满分100分。按照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模拟课堂教学内容,从高中现行阶段教材中由招聘专家组抽签确定题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
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岗位进入笔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笔试人选数量;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取消岗位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其中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所有专业试卷相当于高考难度水平,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计算比例为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调整后的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核
笔试结束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
聘用学校,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自动放弃选岗的,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学科岗位且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2.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管理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对“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纳入市直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录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指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相关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6165536,6165528,6165545
汽修、焊接教师咨询电话:0469-4291905
监督举报电话:0469-6161160
以上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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