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春季赴高校选招名校优生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选招名校优生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年轻干部人才来源,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现代化国际海滨城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区决定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选招1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对象
1. 2023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网络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
2. 2023年QS世界排名前200的国(境)外高校中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选招岗位
详见《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选招名校优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yun.gov.cn)和“连云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待遇
(一)选招人员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5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三)博士研究生连续3年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购房券。
(四)选招人员纳入连云区优秀年轻干部库,由组织部门统筹管理。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使用;对专业水平较高、综合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聘职称和等级晋升。
五、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两站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和“连云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
第一站:武汉
第二站:西安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由连云区委组织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各站拟招聘岗位报名和开考情况、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和“连云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
六、选招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选招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开始接受报名(节假日正常报名),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连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进行访问)。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网络报名成功。应聘考生报名后可到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如没有审核结果,可电话联系了解审核情况。
应聘考生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应聘考生如需咨询选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具体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考务技术咨询:0518-8188808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考生须携带《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选招名校优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连同应聘岗位和《信息表》填写内容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
各招聘站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选招名校优生资格复审安排》(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和“连云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
网络报名成功的应聘考生,须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材料:
(1)《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应聘考生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应聘岗位和《信息表》填写内容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应聘考生经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每站报名结束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考生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考生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选招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选招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考生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招工作全过程。在选招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选招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招岗位。对部分专业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连云区委组织部和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连云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
4.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网上报名和线下资格审核的应聘考生,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连云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由连云区委组织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0倍(不含10倍),面试前将根据资格复审期间应聘考生提供的《信息表》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先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考生。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面试成绩×10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区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过程中将对应聘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复核;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连云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招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招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选招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连云区青年人才服务中心选招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需求,由连云区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区级部门、功能板块工作。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举报电话:
连云区委组织部:0518-82309159;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1888083;
监督电话:
连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8-82311201。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选招名校优生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选招名校优生信息表
中共连云区委组织部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8日
附件下载:附件1: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选招名校优生岗位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