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
办公辅助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责任心。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述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婚人员(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员(含其配偶、子女)均未实现稳定就业或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须为持有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记载的登记失业时间计算,连续失业时间满12个月。
同等条件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择优、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四、薪酬待遇
执行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双方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五、报名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玉溪市江川区政务中心2楼85号窗口。
3.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名表可自行下载附件。
4.报名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一张。
5.咨询电话:0877-8019970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的,追回其发放工资补贴。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附件: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