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50人公告

来源: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 2023-04-11 10:33:19

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青年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岱岳区青年人才队伍的创新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岱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部分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50名。

(二)引进范围

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主要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国内高校中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重点高校目录见附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博士研究生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199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教育类岗位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考察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未按时提供者取消引进资格。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 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7日11:00—4月21日16:00

报名网站:

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2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11:00至4月21日16:00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4月21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21日16:00前向审核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23年4月23日16:00前及时打印《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二)现场资格审核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2、二代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复印件)

4、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4张。(装入信封,标注: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名称、岗位代码)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为维护引进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与引进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或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引进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面试(面谈)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

(四)调剂使用

本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出现空缺的引才岗位,可面向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发布调剂安置岗位,符合调剂安置条件的人员可再次报名,通过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双向选择、调剂安置。调剂安置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考察由引进单位组织。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并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阶段出现无故放弃或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

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

引进的综合类优秀青年人才与泰安市岱岳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引进的教育类优秀青年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三)挂职锻炼

综合类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编制性质为全额事业编制。

(四)后续管理

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咨询电话:

综合类:0538-8569417 教育类:0538-8566576

咨询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附件1: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重点高校目录.pdf

泰安市岱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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