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第二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第二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的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40号)的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第二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2名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战斗员岗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8周岁以下,现役部队退伍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简称:“退伍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0周岁。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
3、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管理。
4、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5、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6、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有三年以上驾龄、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特长人员(如医疗、影音制作、图文设计、新闻宣传、体育专业等)符合招聘条件的优先招录。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福利收入约11.93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奖金(不包含“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8时0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认真按照《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二维码下载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及本人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工作证明(从事过政府专职队应聘人员,需向原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邮箱244368718@qq.com(联系电话:18576210709)”,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同时,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会收到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并按指引搜索和添加微信号,用于接收有关招聘信息通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三)考试程序和方法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下旬。考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信息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20%+笔试×3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环节。
1、体能测试:
(1)灭火救援战斗员的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一个5*40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一个5*40折返成绩×3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3、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收国家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在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2、要求体检合格人员接受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安排的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五)考察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由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包括招录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在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报考人员经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三乡镇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和补录
1.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之低依次递补人选。
2.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有效期一年,如出现岗位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之低依次补录人选。
五、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录用。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考生自付外,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60-23186187。
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0046。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乡大队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