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关于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单位类型:生态环境保护
单位性质:政府机关
单位规模:10人
职位类别:政府雇员
工作地点: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位于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
招聘人数:2人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2日
单位描述: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是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准入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科技等工作。负责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对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有关专项督察工作。依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市局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镇(街)生态环境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吃苦耐劳,服从指挥,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单位分配及岗位安排;
4、需配合一线执法工作,适合男性;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环保、化学相关专业;
2、具备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独立起草公文材料能力;
3、熟悉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对专业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致电0668-2661663咨询。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辞退、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有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3、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4、不适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隐瞒上述情形入职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辞退。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按我局现行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46000元/年包干标准。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
下载填写附件“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发至电子邮箱报名(mmgxhb@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17时。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我局将通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409会议室
附件: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