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招聘学科带头人4人公告
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学科带头人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是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前身是2004年11月23日成立的中国科学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是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院地合作平台。研究院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属研究所的科技创新优势,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的科技需求,通过共建技术示范和孵化平台,共同部署实施项目、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合作,加强需求牵引的技术创新与集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规模产业化,促进合作双方共同发展。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1个,招聘人员4名。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学科带头人 |
4 |
理学、工学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出站博士后或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等要求。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zjzky@jc.ac.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考核)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出站博士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由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组织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排名依次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网站(http://jc.ac.cn/),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585299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电话:0573-82228947
附件:2023年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
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