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江孜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江孜县人民政府 2023-04-14 11:36:10

江孜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江孜县应急管理系统关于招录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笔试+面试”的形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二、计划招录人数、工资待遇及奖励机制

(一)计划招录人数

拟招录江孜县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3名(男性)。

(二)工资待遇

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薪酬待遇以合同制进行签订。合同工资每人每月5000元(本科)、4800元(专科)、4600元(高中),涵盖执法辅助人员“五险”政府承担部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个人承担部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三)奖励机制

对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每年度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江孜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考核机制,原则上,按照执法辅助人员总数少于等于30%评选年度优秀执法辅助人员名额,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年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奖励;少于等于70%评选年度良好执法辅助人员名额,被评为良好等次的每年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被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无奖励。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结合应急管理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此次招录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主要面向未就业大学生(江孜籍优先)、退役军人(不限户籍)。

(二)招录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江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县应急管理局管理。

3.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人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热爱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7.综合素质好,成绩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职人员;

7.“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8.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4月25日(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非工作日不接收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蓝底)两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需另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江孜县应急管理局(江孜县党政综合楼1楼108室)报名并现场填报《江孜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2.报名地点

江孜县应急管理局(江孜县党政综合楼1楼108室)。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江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并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版)》以及应急管理领域相关常识,满分100分,占总分数的60%,考试时限为90分钟。

(二)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6日,早上10:00(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江孜县党政综合楼6楼会议室(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考生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笔试。

(三)成绩公布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江孜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及江孜县党政综合楼大院公示栏张贴,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面试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内容

材料写作(提纲形式)及应急案例分析处突等,满分100分,占总分数的40%,考试时限为20分钟内。

(二)面试比例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拟选录用人员(如若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低于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情况进行拟录)。

(三)面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5月15日,早上10:00,通过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江孜县党政综合楼1楼107室(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提前准备好政审表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七、公示

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江孜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及江孜县党政综合楼大院公示栏张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总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自行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其它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江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并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提供个人书面总结,由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江孜县应急管理局集体讨论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与聘用单位签订用人合同,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

4.双方签订用人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提前30日向应急管理局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经县应急管理局集体研究审批;

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孜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瞿兴凡

联系方式:0892-8177510

17808982174

监督电话:12388

江孜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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