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3-04-15 11:01:59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0名,具体岗位及主要内容详见《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报名开始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41周岁,具体计算到日);

(六)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本人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本人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本人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从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以往统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2022年4月14日后辞职)的;

9. 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每名辅警每年经费保障6-8万元(含“五险一金”等),月薪超3000元,上不封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工会福利保障及每年健康体检。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选名单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http:// www.ptxy.gov.cn/zwgk/gsgg/)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9日17:3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条件进行报名。此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愿意接受调剂的,可在报名时同步注明。曾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务必在个人学习工作简历栏进行说明。

3.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入口(http://ptxyfj.gakjw.com/lr.msw?id=402881f9630be31501630cb3f4f8002d),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时间4月19日17:30。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4月21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笔试

1.时间:2023年4月22日

2.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采取闭卷机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福建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工作的基本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下列多种情形的不重复加分。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从事秀屿公安协勤工作(公安协勤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包含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卫、保洁、专职驾驶员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或秀屿网格工作满1年及以上表现优秀且仍在岗的人员。

考生若符合笔试加分条件,须于4月23日前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在职民警配偶”须提供民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秀屿公安协勤人员、秀屿网格管理员、秀屿网格巡逻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证明。

5. 机考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6. 笔试总成绩:笔试机考成绩+附加分。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2023年4月25日关注秀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通知。

2.体测范围: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果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因身体原因(比如患高血压、心脏病、怀孕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

3.体测项目: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四)面试

1.时间地点:体能测试结束后2-3天关注秀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通知。

2.对象确定:考生体测合格者按1:3人数进入面试。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本组面试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如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原则进入体检,不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则另加试确定人选。

1.时间地点:关注秀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通知。

2.体检说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在县级以上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考察政审中发现不得报名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七)公示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秀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或一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一年内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若招聘其他岗位辅警,根据本次岗位条件,对相关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秀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http:// www.ptxy.gov.cn/zwgk/gsgg/)及“平安秀屿公安”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弃权。参加各环节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莆田市公安秀屿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四)服从岗位调剂,根据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

(五)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纪检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5891490。

(六)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政工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4-5890759。

附件1: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xlsx

附件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xls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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