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招聘56人公告

来源:徐州市传染病医院 2023-04-17 10:38:50

2023年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是徐州医科大学附属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是徐州市唯一一所法定传染病定点收治单位,徐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定点医院、徐州市传染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淮海经济区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理事长单位、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公共卫生临床联盟成员单位、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全国肝胆病防治技术示范基地、徐州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徐州市传染病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不限户籍。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确定,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本科及以上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六)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官方网站(www.xzcr.com)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应聘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四)报名地点:徐州市传染病医院12号楼2楼人事科办公室(彭老师)。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100元,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报名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后注名字及报考岗位代码);

3.本人毕业证、执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7月31日前须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6.《徐州市传染病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简介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7.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9.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23年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医院研究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外网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网站公布。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及实践技能考核由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五、体检考察

1.拟录用者,由医院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组织统一体检。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4.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医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待遇

按照《徐州市传染病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本简章由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8900773。

附件1 招聘职务表

附件2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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