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20人公告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在2003年被评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被评为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2015年获批中央电教馆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2021年获评自治区高职院校“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单位,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青城呼和浩特市,占地788亩,建筑面积25.91万平方米,现有总资产11.6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4亿元,藏书75.7万册,电子资源69T,数字化教学资源和无线网络覆盖全校。校园环境现代开放,校风学风严谨求实,多次荣获“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秉持“立德、力行、精技、兢业”的校训,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自治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需求,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专业建设的区域特色、行业特色和学校特色。学校现有专业33个,涵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财经商贸等,有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围绕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对接区域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群。建成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课程教学资源库1个,获批自治区精品课程22门,建设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19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
二、引进计划
现计划通过“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20名,详见《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待遇
1.人才奖励金:10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30万元。
2.购房补贴:30-60万元,或提供50-70㎡住房一套。
3.绩效:具有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学位人员,来校后3年内享受副教授七级校内津贴待遇,三年后按其专业技术职务所对应的岗位聘用。
4.引进人才配偶需要安排工作的,可安排校内编制岗位。
5.引进的各类人才,若有子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等问题,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协助解决。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填写《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登记表》(附件2)发至电子邮箱:835863270@qq.com。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3.每个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选择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来院参加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理由。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将相关材料送学校人力资源处,由专人对相关信息和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海外博士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交所在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英语等级证书的同时提交英语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引进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必要信息材料不全以及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引进资格。
六、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由专业课试讲和答辩评估两部分组成。
(一)专业课试讲
1.专业课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面试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分。
2.专业课试讲题目由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命题,试讲题目于评估前三天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二)答辩评估
答辩评估时长为10分钟。由专家组通过个人陈述、面谈、提问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
(三)其他事项
1.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编号评估。所有应聘人员在当天评估时段封闭管理,应聘人员参加完所有评估项目后,方可离开。参加评估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评估资格。
2.现场不向应聘者公布成绩,评估结果于评估结束后5日内公布。
3.评估结束后,评估中所有原始材料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七、体检
(一)体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考察
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公示
(一)学院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引进手续。
十一、聘用
(一)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不予引进。
(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管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学校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71-4909840(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
政策咨询电话:0471-4909824、4909841(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十三、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登记表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