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药学类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现将进入我院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情见附件1
二、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准备
(一)相关注意事项
1.时间:2023年4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地点: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办公楼二楼212室(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7号)
3.联系电话:李老师 0531-82949808
4.逾期未参加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需要携带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通知单》。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资格审核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能顺利毕业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包含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6.报考岗位如有方向要求,需提交相关方向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1.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pdf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