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温州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选调)医学类工作人员113人公告

来源: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3-04-19 09:10:15

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99名,公开选调医学类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2)。

(二)选调对象须为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需提供所在单位意见后(附件4)方可报名;差额事业人员不能报考选调单位全额事业岗位。

(三)永嘉县定向培养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五)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27日。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2023年5月3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网址:http://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上传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

(4)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4日9:00—2023年5月5日17:00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5月6日9:00—2023年5月7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修改个人信息提交后,务必重新选择岗位再次提交进行报名,仅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为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9日9:00—2023年5月1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岗位代码为2304、2308、2309、2335-2337、2345、2347-2358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代码为2325-2330、2339-2342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永嘉公务网公布。其他岗位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5月12日(下午14:30—17:00)到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26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2023年5月20日9: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5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医学类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永嘉公务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以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2张;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备注栏所列的用人单位有两家及以上的,由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医学类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由考生抽签决定)。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县外事业人员须于体检名单公布之后三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4月18日起至4月27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4月24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4月25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按照永嘉县人才政策相关精神,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附件1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3年4月27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招聘(选调)资格条件中所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医师证书上的执业范围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招聘(选调)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六)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七)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八)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九)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一)本次招聘(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二)本次招聘(选调)其他信息将发布在永嘉公务网(网址:http://www.yj.gov.cn),请及时登录查询。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永嘉县卫生健康局(0577-5767761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7951821)

附件1: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3: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选调人员在编在岗年限证明.doc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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