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事处招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4月7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事处发布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因公告内容中关于学历及计划生育等聘用条件需要更正,决定延长报名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非编制)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勤勉尽责,扎实肯干;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性格开朗,热爱生活。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罚且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反党纪,已被纪委立案审查的;
3.法律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录用情形。
(三)岗位条件: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学历认证),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年龄、学历认定时间截至报名前一天。
三、工资待遇
按区同等人员工资标准(约4万元/年,包含社保、医保单位及个人部分)。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4月10日至4月11日已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依然有效)。
2.报名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3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可下载或到报名现场索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
4.报名时应提供资料:
(1)提供《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同时出具原件核对;
(3)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报考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民安街道招聘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地点待定)。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及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对拟定招聘人选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需在公布拟聘用名单5天内提交本人三个月内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或门诊的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名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民安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人:韩陈英子,联系电话:0759-2978229。
2.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