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22人公告(2023年第三批)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04-20 17:05:49

浙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2023年第三批)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下沙校区(本部)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临平校区(国际时尚学院)位于杭州市临平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22人。

具体见浙江理工大学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正式入职期限之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正式入职;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5月5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前程无忧浙江理工大学投递页面(https://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6792830)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请务必确认手机号及邮箱地址无误且近期无变更,此为后续通知接收渠道)后,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5月6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具体考试有关安排确定后,将通过邮箱或短信形式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送考试通知后,按要求回复后视作取得应聘资格,招聘方不承担因个人手机号或邮箱地址填写有误造成未接收到通知的后续结果。

(二)考试

专职辅导员岗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按40%、面试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组织,暂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形式为线上笔试,主要考察专职辅导员工作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养、政治素质、思想作风、文字表达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具体安排将另行在学校网站(www.zstu.edu.cn,“队伍建设-招聘信息”栏)通知或以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有关人员。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至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3、面试

面试前须先进行心理测试。

面试包括半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个环节,主要测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学校网站(www.zstu.edu.cn,“队伍建设-招聘信息”栏)通知或短信通知有关人员。

(三)体检、考察

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审定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理工大学网站(www.zstu.edu.cn,“队伍建设-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843028(浙江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6843651(校人事处)

0571-86843033(校学工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三批)

浙江理工大学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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