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浙大城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招聘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4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岗位指定邮箱发送岗位应聘表(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报名应上传的材料主要包括:
(1)岗位应聘表(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5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学校各设岗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自报名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组织考试
按笔试+实际操作考核+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应聘岗位相关基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8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实际操作考核后的综合成绩(专业笔试50%+操作考核50%)从高到低排序,按1:4确定综合素质面试对象,笔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的综合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素质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三)考察与体检
各环节考核结束后,将三个环节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按实际操作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素质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入职等有关手续。
批准聘用的人员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逾期不能报到;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
四、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大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zucc.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
咨询电话:0571-88018976
联 系 人:赵老师;邮箱:rcrs@zucc.edu.cn
监督部门: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571-88285768。
浙大城市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