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海口市中医医院招聘71名应届生公告
“椰城优才,智慧海口”海口市中医医院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编外招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中医医院组建于1958年10月,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金盘总院位于坡巷路2号,文明中分院位于文明中路113号,琼山分院位于琼州大道178号(原琼山中医院)。占地46亩,医疗用房4.6万平方米。医院现有职工总数900余人,床位编制600张。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肺病科、推拿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培育项目1个(推拿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针灸康复科、骨伤科、脑病科、妇产科、风湿科、外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检验科),省临床医学中心扶持学科(针灸推拿学),市医学扶持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消化系统疾病(胃镜室)), 市医学特色专科2个(重症医学科、肿瘤科)。目前医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担负着全市群众的中医医疗保健任务。
为全面落实海南省委关于引才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引才工作力度,引进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来海南就业,根据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海口市卫健委批准,我院拟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提供编外招聘岗位36个,招聘人数71名,具体详见附件1:《海口市中医医院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用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中医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3年4月12至4月24日。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口市中医医院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8:00至5月8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134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材料如下: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中医医院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自行下载,见附件2);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
(3)户口本(户主以及本人详细信息页,印在同一页A4纸);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下载附件3,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上传》;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岗位所须的相关证书及材料。
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3年5月8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5月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5月8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5月8日17时准时关闭。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四)考试方法
具体的考试方法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名单及结果在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六)聘用
1、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经医院党委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外专技或管理岗位,按医院编外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3、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条件中另作年限要求提供的材料按岗位资格条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海口市中医医院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一览表》),否则予以解聘。
4、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5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考试的人员与报考者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聘用资格,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监督电话:0898—36633786。
五、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2号海口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
2、联系人:刘老师、邱老师、林老师
3、联系电话:0898—3661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