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菏泽鄄城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96人简章

来源:鄄城县人民政府 2023-04-27 09:44:12

2023年鄄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3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含定向)、幼儿园教师41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于2023年5月9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1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十)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十一)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5月9日及以前;

(十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鄄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2023年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2023年5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www.juancheng.gov.cn(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因全市同一时间进行笔试,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2023年5月12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且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2023年5月1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的标志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5月13日16:00点前与鄄城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30-3618965)。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鄄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此表请妥善保存,以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5月24日9:00- 5月28日9:30登录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应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5月13日16:00前到鄄城县教体局人事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免收笔试考务费。

(四)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和取消的计划,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调整到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的同学段其他岗位计划中。

四、考试内容与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其中,报考定向岗位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3年鄄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3年鄄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其中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及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3年5月9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考生,提供鄄城县常住人口户口簿(2023年5月9日前落户);

(9)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满6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

(10)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1)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11)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内容和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具体面试办法如下:

(1)高中、初中、小学(体育学科除外)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同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备课时提供教材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初中体育学科采取试讲+技能展示的方式,均在面试室进行。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同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备课时提供教材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技能展示时间5分钟。试讲和技能展示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幼儿园岗位面试采取技能展示方式进行,展示内容为美术、音乐、舞蹈、讲故事。美术技能展示集中进行,时间为40分钟,考生自带画板。音乐、舞蹈、讲故事在面试室进行,时间共计10分钟。四项技能展示均按百分制计分,分值分别占面试成绩的25%。

(4)定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3.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进行审核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写入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鄄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教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由编制、人社、财政、教体等部门组成,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

八、其他

1.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和培训班。

4.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本简章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618965 监督电话:0530-2350609

附件1:2023年鄄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x

附件2:2023年鄄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4:2023年鄄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doc

鄄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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