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47人公告
广西苍梧县2023年第四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2023年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苍梧县2023年第四次直接面试工作,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对象范围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3年苍梧县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四批)》(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已经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表3)。
四、招聘方式
直接面试招聘。
五、招聘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校园招聘专场一:贺州学院专场招聘会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
2.现场报名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创新创业园二楼;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10日12:00-17:00(具体以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具体以通知为准)。
(二)校园招聘专场二: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专场招聘会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
2.现场报名地点: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科教楼西3-105;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16日12:00-17:00(具体以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科教楼西(具体以通知为准)。
招聘单位根据贺州学院招聘签约情况,将部分空缺岗位信息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现场发布,有意应聘的考生可到现场了解空缺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打印填写《苍梧县2023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奖惩材料等;
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和普通话证)。
请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将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套。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
直接面试,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说课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人选确定方式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并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应聘毕业生按不超过1:3比例择优遴选后确定拟进面试人选,并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进面试的人员(以通知为准)按通知要求带好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不达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的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签约、考核、体检及聘用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请考生自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末名同分的,进行面试复试,取复试成绩最高者进入签约。
(二)2023年毕业的签约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到苍梧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
所有签约人员的考核、体检、聘用、入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低于三年(含试用期)。
(三)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签约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规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八、疫情防控工作
为配合加强校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开展招聘会所在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和应聘的人员须遵守开展招聘会所在学校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
九、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2663503,监督电话0774-2663600。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2023年苍梧县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四批 ).xlsx
附件2:苍梧县2023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