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7日(周日)9:00-16:00。资格复审地点: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B栋一楼大厅,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需提供委托书(附件2),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①考生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1)一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
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要求其毕业后至报名时未就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岗位要求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关系证明(有效期14日内);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士兵岗位(13-11)的考生,另须出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
⑤报名时选择相近专业通道的考生,另须出示所在院校盖章的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国外院校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和中文翻译件)。
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苏州大市范围内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时已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⑦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的,以及岗位对本科段学历(专业)有要求的,还须提供本科段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
⑧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⑨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以及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士兵岗位(13-11)的考生,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⑩根据《招聘公告》,资格复审材料截止时间在资格复审日期之后的,由考生本人填写相关承诺书,并在截止时间前主动提供相应材料,届时无法提供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于5月17日上午10点起登录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1.238.57:8003/sykszksitepro/actions/home)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不缴费、打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咨询电话:0512-57371237。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