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安庆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人公告
2023年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优化桐城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2023年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人。具体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职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等学校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5周岁及以下”为“1997年4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自2023年4月27日起,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s://www.tongche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2251?type=4&action=list)、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tcrsks.cn/)、桐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tchospital.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正常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3年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历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于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或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参加报名。
④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报考202303-202309岗位的考生还须根据备注栏明确的工作方向,提供在校期间学生成绩表、学生证、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能够证明研究方向的佐证材料。
3.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为:桐城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桐城市西大街28号门诊楼四楼)。
报名者应按照公告上的岗位和要求应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者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也可通过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需要提交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和一张本人证件照(单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清晰的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须能反映本人特征),以压缩包的形式(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照片或扫描件要清晰完整)发送至指定邮箱(tcyy05566197009@163.com)。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桐城市人民医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在确定考试资格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网络报名上传的所有扫描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202312-202321岗位);
2023年5月19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202301-202311岗位)。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桐城市西大街28号门诊楼4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202316、202320、202321三个岗位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其它紧缺岗位人员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202301-202311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202312-202321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下午2:30--4:30。
笔试人员:符合报考202312-202321岗位条件的考生。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该岗位招聘人数,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面试人员:符合报考202301-202311岗位条件的考生及符合报考202312-202321岗位条件进入面试的考生。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成绩合成
报考202301-202311岗位的考生,考生最终成绩为面试成绩。
报考202312-202321岗位的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有效计划数,依照考试最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卫健委和桐城市人社局等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桐城市人民医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属于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原件至桐城市卫健委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桐城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桐城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同时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五年。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桐城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此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网查询、查阅。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委监察委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56-6136602(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6-6197009(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
0556-6137445(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委驻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3年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2023年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