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招聘环保助理员20人公告

来源: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05-04 09:44:58

2023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招聘环保助理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满足业务开展需要,保障兰陵县生态环保工作扎实开展,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助理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业务培训合格后,与富民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工作的病症。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人员,曾因吸毒、嫖娼、盗窃、赌博等违法行为被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 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6日。

2、报名地点: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地址:兰陵县人社局1楼103室)。

3、报名材料包括: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3)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4)有相关职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复印件;

(5)《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招聘环保助理员报名登记表》;

(6)《诚信承诺书》;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招聘具体事宜查询及报名登记表、承诺书下载可登录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任一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报名当日线下收取报名费)。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密切关注兰陵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的笔试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生态环境监测知识、环境法律知识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工作。

2、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3、工资月收入5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本次招聘信息在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公告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7929789

附件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招聘环保助理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

兰陵人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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