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盲人学校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新教师4人公告
浙江省盲人学校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浙江省盲人学校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浙江省盲人学校是浙江省教育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位于杭州市富阳区,现委托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托管。参加本次招聘并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浙江省盲人学校 |
特殊教育(语文方向)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特殊教育(数学方向)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信息技术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且获得学历学位)
1.本科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并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班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或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或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两次及以上(面向全体学生的奖学金项目)获得者;或综合成绩排名在前30%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0%的毕业生,浙江户籍或生源。
2.研究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国(境)外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同时要求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浙江户籍或生源。
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届毕业生报考:①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
4.心理健康,团队意识强,社会适应能力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98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1)2023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21和2022届本科生在报考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再续聘。2021和2022届硕士研究生在报考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7.报考专业要求:
特殊教育岗位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信息技术岗位按学历专业报考,专业条件具体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四、报名与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表:
设点学校 |
时 间 |
地 点 |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
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 5月18日下午14:00-17:00; |
博雅楼四楼2412室 |
面试考核和签约:5月19日上午8:30-12:00。 |
现场招聘会的面试考核和签约地点当天另行通知。 |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步面谈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指定场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盲人学校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新教师报名表》1份(现场提供)。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6.师范生提供毕业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原件。
7.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成绩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资格审查的同时,招聘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面谈。面谈通过的考生由招聘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各岗位面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二)面试考核
1.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且通过学校初步面谈的考生,在接到招聘单位的面试通知后,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按报名岗位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采用试讲、现场问答、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
3.试讲:指模拟上课的情景,考生自问自答,不使用电教设备,只使用粉笔、黑板和肢体动作等。现场问答:指考生现场回答评委组提出的相关问题。专业技能测试:指部分学科要求的专业素养和特长展示。
4.面试流程为:准备40分钟,面试12分钟。
5.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考核结束后,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三)签约
面试考核结果出来之后,招聘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到现场签约,双方签订《浙江省盲人学校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新教师聘用意向书》。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签订意向书的,视作放弃。拟签订意向书人员要提前准备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后交招聘单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签订意向书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人员递补。
2.体检后,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要求进行考察,若有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人员递补。
3.公示。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到前无法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通过以下渠道发布: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官网(http://www.fuyang.gov.cn/ )“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聘”
2.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3.招聘学校联系方式:15906675354(朱老师),18069895028(吴老师)
4.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318129
监督投诉电话:0571-63343233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