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引进教育人才50人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夯实教育事业人才基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50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引进对象
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2)、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见附件3)未就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1、2022、2023年毕业)毕业的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公告发布
经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的人才引进公告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等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拟引进对象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引进相关信息。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拟引进对象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引进条件
(一)拟引进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承诺为引才学校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具有引才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所报学科(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与英语视为同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信息技术与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视为同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政治与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社会、道德与法治视为同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体育、体育与健康,视为同一学科。
7.符合引才岗位所需专业等相关条件要求。
(二)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引才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2023年5月8日及以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8.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50名,具体引进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件4《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岗位计划表》。
六、引进方式
本次教育人才专项引进采用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位应聘者只能报1个岗位。应聘者通过扫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成功提交即为报名成功。
2.网络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8日起至5月31日24:00。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4-3315025
吕老师:13408777042孙老师:13577401916;
请应聘者于报名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咨询和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及要求:应聘者需将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电子版)、《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5)、《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6)、《未就(过)业保证书》(见附件7)、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提供)等扫描上传到报名小程序。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实施方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资格审查情况。
七、面试
按引进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须按比例取消或递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或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引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若试讲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试讲)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于应聘者在试讲前3天自愿(自动)放弃试讲造成的岗位空缺或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面试工作启动后,考生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准时参加面试造成缺考的,面试正常进行,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1:3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引才计划为1人的岗位: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2人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1人的,进行等额面试。
引才计划为2人的岗位: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2-5人的,递减1名引才计划后按实际进入人员进行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1人的,递减1名引才计划后进行等额面试。
引才计划为3人的岗位: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6-8人的,递减1名引才计划后按实际进入人员进行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2-5人的,递减2名引才计划后按实际进入人员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1人的,递减2名引才计划后进行等额面试。
以上岗位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上述情况的,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并报经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引才程序。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最低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引才环节。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布。
八、跟班考核
根据引才岗位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确定人员进入跟班考核。进入跟班实习考核环节人员参加各招聘学校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由各招聘学校组成考核组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最低为70分。考核结束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跟班实习考核为“不合格”的应聘者,则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跟班实习考核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跟班实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跟班实习考核资格。考生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九、资格复审
跟班考核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资格复审时,由应聘者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引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应聘者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十、体检及考察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由麒麟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报备,并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一、公示及办理录(聘)用手续
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经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中共麒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请示文件上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并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办理录(聘)用手续时,如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或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由麒麟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
(二)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引进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引才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由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方案由麒麟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单位:麒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4-3315025。
十六、监督电话:麒麟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3329711、3335206。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