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工程技术岗2名,主要从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水利工程类专业优先或有水利行业工作经验的优先(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3、能适应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能完成工程巡视检查等工作,需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已填好的《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表中张贴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业绩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按期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等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报名地点
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6号)213会议室,咨询电话:0513-83506906。
(四)资格审核
将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以及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填报弄虚作假、应聘材料不齐全等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方式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储备、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运用能力等进行测评。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反应能力、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进行考察,总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方讨论决定录用名单。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及递补
招聘方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在体检、公示、试用期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方讨论决定递补名单):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试用期不合格或试用期发生主动辞职的;
6、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级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59002391。
九、其他事宜
1、体检费用及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应聘者自理。
2、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应聘者对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看南通人才网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本公告由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