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招聘兴村专干100人公告
东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兴村专干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大学生投身家乡建设,服务家乡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东海籍优秀大学生公开招聘兴村专干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兴村专干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四)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调配。
(六)报考岗位须为本人户籍或原籍所在乡镇(场),本人户籍或原籍为牛山街道、石榴街道、东海经济开发区的可以报考东海经济开发区岗位(以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
(七)年龄在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2年5月15日至2005年6月5日之间出生)。
(八)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09:00—6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09:00—6月5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 15日—6月6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 15日—6月6日每天的09:00-18: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石湖乡:0518-80329509;
曲阳镇:0518-87162065;
安峰镇:0518-87001580;
房山镇:0518-87001975;
平明镇:0518-87001705;
张湾乡:0518-87508528;
驼峰乡:0518-87316001;
黄川镇:0518-87385879;
青湖镇:0518-87001612;
温泉镇:0518-87842001;
双店镇:0518-87001767;
李埝乡:0518-87832001;
山左口镇:0518-87170795;
洪庄镇:0518-87622420;
种畜场:0518-87619109;
东海经济开发区:0518-80301857;
考务技术咨询: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2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6月7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 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5.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1.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2: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由东海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八、任职、待遇及管理
1. 任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聘用,由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村书记基本报酬的0.5倍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2. 待遇。聘用人员基本报酬待遇根据《东海县村干部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东委办〔2019〕71号)文件规定,按村书记基本报酬的0.9倍执行,并建立报酬待遇增长机制;保险参照村书记的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集中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考核报酬由相关乡镇(街道)视实际情况执行。
3. 管理。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建立健全坐班、考勤、请假等制度。考核分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进行奖惩、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择优重用。对有创业项目的,将给予政策扶持。
4. 聘期换届。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必须参加集中换届选举。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后,报酬发放渠道不变,当选正职的按正职标准发放,不是正职的按原标准发放。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东海县委组织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东海县委组织部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