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中心(以下简称市袁锦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ycsyjzx@126.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XX岗位报名表”(如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19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审查地址: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办公楼306室
(二)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学历、工作经历及与岗位匹配度情况等,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若无适合岗位条件人选,则该岗位空缺或不予录满。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袁锦中心党委研究审批。
(四)体检
1.由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的,则该岗位空缺。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由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到市袁锦中心工作。
(六)工资待遇
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具体工资待遇由市袁锦中心和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说明。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市袁锦中心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市袁锦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市袁锦中心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95-3238828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河西路116号
本公告由市袁锦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