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绍兴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绍兴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拟订镜岭水库工程项目总体建设方案,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镜岭水库工程前期报批、移民安置、资金筹措等工作。承担镜岭水库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运行管理工作,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镜岭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有关精神,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绍兴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从事文字综合材料工作;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1名,从事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三、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敬业勤奋;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文字综合材料或党政信息宣传相关工作经历;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纪检监察或审计相关工作经历。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只有2年工作的,提供2年考核结果)
(六)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并轨方式进入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5月26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inglingshuiku@163.com,联系电话:0575-88264801。特别提醒:邮件主题以“选调+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的格式注明。
3、所需材料:填写完整《公开选调报名表》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手写签名(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和电子稿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职称证明、个人近一年工作总结。网上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1.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本人携带《公开选调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职称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所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原则要达到3:1(如不足3:1,由选调单位研究,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3.考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组织笔试和面试,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专业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原则要达到5:1(如不足5:1,全部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下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所有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情况,并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三)体检和考察
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选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主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讨论决定。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根据选调相关要求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选调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由此产生的缺额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未尽事宜由绍兴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选调人员需在本单位最低服务三年。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选调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选调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264832。
绍兴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