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4人简章

来源:章丘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3-05-10 09:57:01

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等;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有医院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不作为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考的岗位为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231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县管乡用”人员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等2家公立医院招聘“县管乡用”工作人员23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县管乡用”)》。新聘用的人员按照“县管乡用”模式,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局属公立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医联体相应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派遣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期限为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遵从个人意愿,可选择回人事关系所在公立医院工作或继续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8:30-5月18日16:3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6日8:30-5月19日11:3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6日8:30-5月19日16:30

报名、缴费网站:https://jinanzqwjj.zhaopin.com,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微软Edge浏览器访问。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的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联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5、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正常参加网上报名,进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jnzqwjjdb@jn.shandong.cn。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6、准考证等材料打印。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7、岗位核减取消。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zq.gov.cn)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8、资格审查。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

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主要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职位表中的“笔试类别”。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并准备好笔试所需相关材料等。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告。

被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与报名时同底版的1寸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

6、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医院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7、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

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采取百分制计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其他

1、为了便于考生及时、快捷的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本次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有关事项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zq.gov.cn)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政策咨询电话:请查看各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的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jnzqwjjdb@jn.shandong.cn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xls

附件2: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县管乡用”).xls

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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