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招聘资格审查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所属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山东省水利厅南办公楼2010房间。
联系电话:0531-51767368
四、携带材料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模版见附件),如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研究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已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须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成绩单及成绩单中文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暂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允许承诺后先行参加面试,在考察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时需现场登录学信网打印提交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
5.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模版见附件)。
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考生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上述材料按照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及其他材料的顺序排列。
五、注意事项
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需将本人签字按手印的面试弃权声明(模版见附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jgjzhk2008@163.com);超过资格审查时间仍未与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联系的或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电话向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报备。
(二)规范佩戴口罩。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未尽事宜,执行《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有关规定。
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