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大学辅导员招聘18人公告
山东大学2023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近年来,山东大学综合水平和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根据山东大学事业发展规划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及学校2023年岗位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正直,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4.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为2023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6.应聘人员须担任过专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班主任)助理,或主要学生干部,要求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须连续满1年及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对上述情况,应出具加盖任职时所在单位公章和负责人亲笔签名的证明信。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安排
本次共计招聘专职辅导员18人(其中A岗8人,B岗10人),具体如下:
济南校本部6人,其中A岗2人,B岗4人;
威海校区7人,其中A岗3人,B岗4人;
青岛校区5人,其中A岗3人,B岗2人。
辅导员A岗为驻男生楼辅导员岗位,要求报考性别为男性,录用入职后须入住男生公寓楼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岗位职责
开展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做好党团和班级建设,抓好学风建设,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与突发事件应对,做好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进行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实践研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相关待遇情况
1.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根据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薪酬等级,工作成绩突出者增发奖励绩效。
2.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学校有周转公寓供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租住,校区间提供交通班车。
3.享受学校和基层工会福利待遇;齐鲁医院、第二医院等山东大学附属医院为教职工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学校有国内排名顶尖的附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为教职工子女提供国内最优质的基础教育。
4.职业发展
(1)学校针对辅导员岗位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辅导员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等集中培训;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要组织辅导员到国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
(3)根据岗位类别按照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级“双线”晋升发展。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坚持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以工作业绩为主,参照教师序列比例评聘思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六、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00至2023年5月28日17∶00,依托山东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sdu.edu.cn)网上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明确报考A岗位或者B岗位志愿。本批次一校三地岗位将进行统一招聘,A岗和B岗不可兼报,与山东大学本年度其他招聘批次可兼报,如已进入其他批次岗位的公示阶段,则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岗位的后续招聘环节。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考试。按相关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均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考察与体检。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相关成绩等额递补。
七、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将按照一校三地统一组织、统一招聘的原则进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拟就职校区。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4.岗位条件中涉及经历时长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5.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6.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网站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7.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材料、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8.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存在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9.首聘期进行预聘管理,期满考核达到要求者方可续聘。新聘辅导员4年内不得转为其他岗位。
联系电话:0531-88366171、88364798,党委学生工作部;0531-88366036,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山东大学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