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委宣传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普陀区委宣传部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从事新闻宣传、网络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三)限舟山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4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要求
岗位一,新闻宣传:
1.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善于沟通协调;
2.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毕业,或具有1年及以上媒体从业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学历。
岗位二,网络管理:
1.具有一定网络传播及应对能力;
2.具有1年及以上新媒体管理等从业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学历。
岗位三,精神文明建设:
1.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活动策划组织能力,善于沟通协调;
2.有1年以上志愿组织或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从业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学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2023年普陀区委宣传部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及相关证件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等)发送至邮箱ptqwxcbbgs@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区委宣传部应聘简历+姓名”。
2.现场报名:普陀区委宣传部1005办公室(普陀区东港街道普陀商务中心1号楼10楼),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26日,逾期不再补报。
4.联系方式:0580-3012122、13567657870。
(二)资格审查和调剂
初 审:本单位对报考者递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调 剂: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且其他岗位报名人数大于3人的,可以实行应聘岗位调剂,即在报名人数多的岗位中征求服从调剂的应聘者意见,在自愿调剂的基础上,将其调剂到其他应聘岗位。已实行应聘岗位调剂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应聘岗位的测试。
复 审:测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普陀区委宣传部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三)测试
测试包含面试、笔试两部分(比重60%、40%),总分合计100分,低于合格线(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人的,按照面试成绩前3名进入笔试;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且调剂后人数仍不足3人的,该岗位招聘取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根据总分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总分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2023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开展政审。
(五)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四、薪酬待遇
编外人员岗位薪酬待遇一年六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或有其它违纪情形者,取消聘用资格。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2023年普陀区委宣传部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