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人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05-19 09:45:36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含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一: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名;

岗位二: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4.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7.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法律专业、审判辅助工作经历或文体、调研等专长者优先录用;

10.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3年5月19日9:00至5月24日18: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http://www.jdpta.com)。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报名单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及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3年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比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19日9:00至5月24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站自动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单位的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3年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科目。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和上机操作。笔试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40%+速录技能(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60%。本次笔试考试均采用无纸化机考完成。

2.笔试成绩加分。除笔试科目成绩外,下列情况可申请加分:全日制法律专业毕业生根据具体情况可申请加分(大专加1分,本科加2分,硕士研究生加3分);有一年以上审判辅助工作经历的可申请加1分。涉及以上加分的需由考生本人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申请加分,经审核后决定是否加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2023年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有优先录用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5倍的职位,该职位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需调整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各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和上机操作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体检安排在省、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拟聘用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的聘用书记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28-60183801),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单位地点及报考咨询电话

1.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位于成都市郫都区;

招录单位咨询电话:028-60183787。

2.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

招录单位咨询电话:028-81255638。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cdtlyszjfy.gov.cn)公告栏及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或者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上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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