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校应届毕业生招聘50人方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3年本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方案
为落实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加大聘用应届毕业生力度的指示精神,推动疫情时期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学校研究批准,现面向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同开展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和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人事处、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处、纪委办负责人为成员,上述部门工作人员按需要参与招聘工作。纪委全程监督。
二、岗位名称及数量
学校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干事,科研助理等岗位,共50个。
三、工作地点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内。
四、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全职工作。
五、岗位职责
在学校及所属部门领导下,服从部门工作安排,做好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六、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服务意识强,忠于职守,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实干精神;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获取我校2023年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未取得2023年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的人员。
八、待遇与聘期
1.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校工作。
2.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学校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日职工优惠午餐,年终奖金、年节福利。
3.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允许聘期内辞职。
九、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由学校和劳务派遣公司联合在人事处网站及OA系统发布,同时通过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布至全体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
1.报名。为精准促进就业困难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此次招聘由各二级学院科学制定推荐报名方案,各二级学院将推荐名单报人事处汇总(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名)。学校根据今年各学院毕业生规模分档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具体见名额分配表)。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附件一)、身份证、各类职业资格证(如有)的电子档(按以上顺序全部整理为一个PDF文档,文档以个人姓名命名,不大于2M)。各学院将推荐人员的个人报名材料及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于2023年6月1日之前发送至人事处贺灿卫老师OA邮箱。未报名、逾期报名、提供的材料电子档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第九条第二点第1项)、或存在提供信息不全等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审查结果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示2天。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交验资质证明原件并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及具体安排方案另行公布。
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及其他通用职业能力,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行政业务和信息化业务素质,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不进入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进入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进行排名(取面试成绩小数点后2位)。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公布考核结果及拟录用名单。考核结果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公示3天。
(五)体检。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递补:按以下规则,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次序进行递补。
1.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
3.公示期内被举报经核实者。
(七)办理入职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8811004(人事处贺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纪委办)
附件: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25日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023届应届毕业生招聘)
序号 |
学院名称 |
毕业人数 |
分配人数 |
1 |
厚生国际教育学院 |
113 |
3 |
2 |
工程管理学院 |
466 |
12 |
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24 |
3 |
4 |
体育学院 |
77 |
2 |
5 |
外国语学院 |
447 |
12 |
6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401 |
11 |
7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259 |
7 |
8 |
经济学院 |
413 |
11 |
9 |
会计学院 |
1094 |
29 |
10 |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
949 |
25 |
11 |
工商管理学院 |
645 |
17 |
12 |
财政金融学院 |
657 |
17 |
合计: |
5645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