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市级机关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市级机关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市级机关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级机关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系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能是承办市级机关办公、住宅用房等各类资产的权证申领、变更、租赁、调配、盘活处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机关公物仓建设、运行、服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机关周转住房的日常保障,负责自管房产的置换、房改等工作;负责办公用房数字化管理平台的维护;协助做好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项目的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专业及学历(学位)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市级机关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信息化管理 |
专技 |
1 |
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 |
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
面向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 1、历届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两年及以上软件开发工作经历。 2、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系统中级及以上职称。 |
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取得时间均截止为公告发布之日;2、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劳动合同以及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8日(截至当晚23:59分)。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含本人一寸彩色近照,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拍照或扫描后压缩打包(图片应确保文字图像清晰),以应聘者姓名命名文件,并发送到电子邮箱shentao0207@qq.com。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考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截止报名时间,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以上比例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6月12日在宁波机关事务网(http://jgswj.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相关事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人数之比达到20:1的,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和面试都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公告。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直接面试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2、笔试加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机关事务网(http://jgsw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3、成绩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2)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20: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机关事务网(http://jgswj.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机关事务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92286,宁波市市级机关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303,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宁波市市级机关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