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招聘聘用制研究人员公告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聘用制研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用制研究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成立于2010年12月,是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从事智慧城市、大数据、数字化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前沿理论、法规政策、建设方案、实践对策等研究工作,为宁波市数字化建设发展提供科学决策支撑。同时面向全国,为各行业、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岗位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岗位其他要求 |
课题研究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法学类以及各领域信息化方面专业 |
35周岁以下;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文字能力;有课题研究、规划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编制经验的优先考虑。 |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7日 。
2.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ningbozyy2023@163.com,发送邮件后,请务必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在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经过筛选,电话通知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到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面试内容为PPT讲解及回答考官提问(PPT选题在考试3日前发送至考生邮箱),时间约15分钟。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四)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毕业一年以内人员的首年收入10万元(应发工资),其他人员酌情提高;后续年收入视工作绩效提高。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74-89382987。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