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浙江舟山技师学院招聘教师8人公告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市人力社保局 2023-05-30 16:48:39

2023年上半年舟山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技师学院是以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综合性职业院校,是首批国家级重点职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地、首批30所浙江省中职名校、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中职学校“美丽校园”、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培育单位。

学校现占地面积330亩,校舍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其中实训场所面积38465.49平方米,实训设施设备1.07亿元。现有全日制教学班129个,在校生4000余名,教职员工近400人。有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德育先进工作者、省特级教师、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首席技师、浙江省杰出教师、浙江省中职名师等一批优秀教师,有省市级职工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5个。学校下设海工机电部、港口物流部、海洋旅游部、技师(工)学部、基础教育部5个教学单位,设有29个与地方经济紧密联系的专业,拥有9个国家及省级示范和特色专业,年社会培训规模达20000人次。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秉承“明德崇技、立志修业”的校训精神,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舟山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支持。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30日后出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四)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三)舟山技师学院:http://www.zsjsxy.cn/。

其中舟山技师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六、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应聘者于2023年6月21日12:00前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技师学院网站。

3.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舟山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所获荣誉、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面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初定在6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舟山技师学院官网通知。

2.资格复审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3.资格审核由舟山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七、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其中电子电工教师和体育教师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26日,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6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当天于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合成为总成绩;若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则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还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 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技师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一年内(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符合舟山市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同时可享受到舟山从教上岗10万元补助。

(七)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工作至少5年。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技师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8252110,监督电话:0580-2600333。

舟山技师学院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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