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城管协管员方案
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人手不足、工作难度大等实际问题,经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结合资兴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保证协管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城管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立
副组长:肖永忠 唐江兵 黄红武黄亚军(常务)朱忠诚 曹少芳 唐文胜
成员:曹洪舟 许海标 刘宇婧 方红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黄亚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人事股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及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城管协管员2名(一男一女)。男同志主要协助城管执法队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执法工作,预计2023年10月上岗。女同志从事文员工作,录用后即刻上岗。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二)招聘对象:年龄要求,35周岁左右,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基础电脑操作;
(三)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服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岗位调配;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退伍军人或转业士官以及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有纹身的;
5.曾因违反协管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合同签订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招聘公告通过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股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1张;
(3)《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4)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由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股负责审核。
(四)面试
1.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安排。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宣布、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进行。面试考官与应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与应聘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2.此次招聘按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聘满为止。
3.面试工作在派驻城管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五)体检
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集体研究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面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进行酝酿讨论,经集体研究通过后予以公示。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八)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由第三方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第一个月表现优异的,可提前一个月转正)。
六、工资待遇
城管协管员试用期工资155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实行基本工资(1705元/月)+绩效奖励(2400元/年)的工资形式,每月200元餐补。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失业、工伤保险费用,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月工资中代扣。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35-3372305
附件: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x
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