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金华开放大学招聘教师3人公告
2023年金华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金华开放大学3名教师(报备员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本次招聘由金华开放大学组织实施。金华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jhtvu.net/index.htm)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户籍不限,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四)金华市范围内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招聘报名;
(五)凡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
(六)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3年6月14日24:00止,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格初审)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jhddrsc@jhtvu.net、jhddrsczp@jhtvu.net)。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
3.报名(资格初审)材料包括:①报名信息表电子稿(见附件3);②个人报名表(见附件4,须有个人承诺签名);③个人身份证;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为电子版,现场登录审核>);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⑤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请按序编号打包发送。
(二)资格初审
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初审合格名单在金华开放大学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9时~11时。地点:金华开放大学(浙江商贸学校),地址: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笔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场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具体以金华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jhtvu.net/index.htm)通知为准。
2.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科目为一门,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3.划定笔试合格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该岗位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金华开放大学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地点:金华开放大学(浙江商贸学校),地址: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金华开放大学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5.成绩查询:
金华开放大学(http://www.jhtvu.net/index.htm)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开放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聘用1年内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开放大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九、纪律监督
金华开放大学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3016893。
八、本招聘公告由金华开放大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2157019。
金华开放大学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