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7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姓名”。邮箱:416804898@qq.com。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6月8日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形式回复初审结果。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可免于笔试。
笔试科目含专业能力测试,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环节携带报名时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用做法和相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其他说明
1.被录用人员为编外人员性质,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同类人员执行;
2.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9582122。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582122;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2123。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2023年5月31日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