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郴州市北湖区选聘优秀教师40人公告
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引进优秀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北湖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引进优秀教师4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引进计划
1.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引进优秀教师40名,具体选聘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引进优秀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选聘引进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郴州市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选聘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教师,并在现单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公开选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引进优秀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具有相应学科阶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定期注册合格。
(2)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教学经历计算年限截止2023年8月31日。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引进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北湖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报本次公开选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到2023年8月31日止,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引进程序和办法
选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微信平台预报名。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正式报名。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暂定2023年5月31日至7月中上旬。
2.现场正式报名。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下列三种原证之一: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
3.报名时间。暂定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报名地点。具体报名地点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选聘引进公告》、《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对自己报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选聘引进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2121072,下同)。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证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
(4)本次选聘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现场正式报名时,由北湖区教育局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①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及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相关资料。
③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s://www.jszg.edu.cn”打印)。
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
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需手写签名)。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的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组织。由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选聘引进岗位所对应的教学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北湖区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选聘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聘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可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选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选聘引进计划岗位核准数1:1的比例,由报考人员选择具体选聘引进单位,时间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选岗结果,招聘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北湖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引进单位、选聘引进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按照相应程序要求和学校岗位实际情况办理聘用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选聘引进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引进单位。选聘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及选岗。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要求,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面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选聘引进公告和《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引进优秀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引进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
(五)面试后,因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造成的选聘引进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选聘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引进工作由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28312
六、选聘引进考试服务
考务咨询:郴州市北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167130);
选聘引进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咨询: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35-2121072)。
七、疫情防控
在选聘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中选聘引进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选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生网上报名二维码:
附件1: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引进优秀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doc
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